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2022年11月21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4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311万元。
该起事故教训极为深刻★,餐馆违规进行“气改油”改造,未按规定在停业状态下施工,且施工作业选择在营业高峰★、人流密集时段,
经过调查组的调查认定,企业老板在没有任何防护、没有任何培训★、没有取得资格证的情况下冒险作业违章电焊,高温电焊火花引发大火★,蔓延成灾。
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